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和审核相关涉农政策。
2、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拟定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牵头组织实施。
4、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协调处理“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开展农村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有综合协调股、农村改革与新农村建设指导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总计:10人,正科2人,副科1人,科员4人,聘员3人。其中:(1)公务员编制7人,实有7人;(2)行政辅助类聘员2人;(3)后勤服务类聘员1人。
第二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上传 (省模板)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1-8).xls
第三部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270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77.6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08.89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专项业务增多,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数增多,资金投入加大了。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总支出2331.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3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农村工作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4.07万元,上年决算没有养老保险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增加0%。
4、农林水支出2299.3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美丽乡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6.47万元,增加率146.48%,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数增多,资金投入加大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加大投入。
5、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率0%。
6、城乡管理事务支出5.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管理事务支出。是上年没有单列城乡管理事务。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77.6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08.89万元,增长17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8.4万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是减少专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31.72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农村工作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4.07万元,上年决算没有养老保险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增加0%。
4、农林水支出2299.3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美丽乡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6.47万元,增加率146.48%,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数增多,资金投入加大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加大投入。
5、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率0%。
6、城乡管理事务支出5.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管理事务支出。是上年没有单列城乡管理事务。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 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7.58万元,下降9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减少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509万元,降低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637万元,降低63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2人次,共0.38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31万元 ,比上年减少4.61万元, 减少35.7%。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效的控制了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总体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暂时没有绩效评价的项目。
2、主要的民生项目:2017年度我单位暂时没有绩效评价的重点支出项目。
3、重点支出项目:我单位暂时没有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区委农办441802_82部门决算.pdf